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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新的货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重要通知
2008-06-30 11:14  文章来源:青岛特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申领出口许可证企业:
  我部最近发布的商务部令2008年第11号《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对许可证的有效日期做出了重大改变,对配额使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办在此提醒各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注意相关管理办法的改变条款,合理分配配额使用,以免延误正常出口业务。
  各申领出口许可证企业请仔细阅读我办公告栏上有关新办法内容,或登陆我办网站(www.qdtb.mofcom.gov.cn)或咨询我办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商务部驻青岛特办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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