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青岛市南区燕儿岛路12号
电话: 办公室:0532-85738234
综合处:0532-85735262
贸管处:0532-85738870
值班:0532-85737520
传真: 0532-85734682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专题 >  国内贸易 >  正文
山东省规范家电“以旧换新”认准“授牌”企业
2009-09-15 09:02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为规范“以旧换新”市场,避免个别未中标企业打着“以旧换新”幌子欺骗消费者,自即日起,山东省家电行业协会将向所有中标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和回收企业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指定网点授权牌”,消费者只需要认准“授牌”标志,即可避免上当受骗。
  所有中标家电‘ 以旧换新’的网点内都必须悬挂授权牌,而且必须是在醒目位置悬挂,同时张贴家电‘以旧换新’相关须知和流程。“家电以旧换新指定网点授权牌”上除了相关说明字样外,还印有“以旧换新”的统一绿色标志。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8月份山东省出口降幅收窄    2009-09-14 10:42
山东“汽车摩托车下乡”累计实现销售40亿元    2009-09-11 10:04
山东省惠民县在全县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1500只    2009-09-10 10:05
山东新泰将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2009-09-10 10:01
山东省实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2009-09-09 10:11
山东省筹建首个非洲“山东工业园”    2009-09-09 10:10
2009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 山东入围城市全国第二    2009-09-09 10:08
山东成立科技创投公司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009-09-09 10:06
山东成为台商新的聚集地 投资者八成盈利    2009-09-08 10:00
山东全力推进香港经贸活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    2009-09-08 09: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青岛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