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作了部署,青岛市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
本次公布的实施意见中补贴产品分为五大类: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具体的补贴金额也有了,按五类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 给予补贴,但补贴上限为:电视机 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同时,对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运费补贴。
本次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严格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及时做好咨询和服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充分发挥“12312”投诉服务中心职能,受理消费者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会同工商、质量技监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