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大企业产业链上助中小企业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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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30 08:57 文章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今年以来,青岛市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大企业加快对配套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的资金结算进度,大企业产业链上助中小企业融资取得明显成效。
青岛市政府规定,对大企业在购买中小企业配套产品或服务后一个月内付清现款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政府按付现款额或银票贴现额占该中小企业当年销售收入比重,从该中小企业当年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中安排25%的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向银行办理保理业务融资时,对向银行出具确认回执、协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大企业,政府按融资额占该中小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从该中小企业当年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中安排10%的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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