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青岛市南区燕儿岛路12号
电话: 办公室:0532-85738234
综合处:0532-85735262
贸管处:0532-85738870
值班:0532-85737520
传真: 0532-85734682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新闻 >  综合商务 >  正文
第七次退税率调整将使山东企业预增退税22.8亿
2009-07-02 09:25  文章来源:大众网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据统计,自6月1日实施第七次退税率调整起,山东省预计增加退税22.8亿元。
  根据2008 年山东省实际出口额,按照此次调整后的退税率测算,本次调整共涉及山东出口商品2138项,占全部出口商品的 18.5%,主要商品有钢铁、机械器具、深加工农产品和水产品。全省有11628 家出口企业因本次调整受益,占全省有退税业务企业的 54.9% ,预计今年山东省将因此增加企业出口退(免)税 22.8 亿元,其中:钢铁等金属制品增加退(免)税8.77 亿元;机械器具等增加退(免)税4.69 亿元;农产品等深加工产品增加退 (免)税2.48亿元;水产品增加退 (免)税1.41亿元。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青岛特办邮箱